法律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形式,它们在设立依据、特征以及设立条件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从设立依据和特征来看:

  1、合伙企业主要依据《合伙企业法》和《民法典》设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一般不具备法人资格。

  2、合伙企业的基础是合伙协议,这是一种处理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只对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3、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共同出资、经营、承担风险和分享收益,具有集中力量、共同举办事业的特点。

  4、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

  5、它具有法人资格,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拥有独立的财产和人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二、设立依据与特征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依据和特征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以公司章程为依据。

  2、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承担风险和分享收益,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设立条件差异

  在设立条件上,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1、从出资人数要求来看,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而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在出资方式要求上,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