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有签合伙协议有效吗,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没有签合伙协议有效吗,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合伙人之间没有签署合伙协议,合同是不生效的。

  1、合伙企业一个人签字可以视为合伙企业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签署的合伙协议就无效。

  2、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合伙协议应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4、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等。

  二、合伙协议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和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伙协议作为商事合同,其成立和生效也应遵循这些规定。

  三、合伙协议约定要点

  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如果以成立合伙企业为目的,则主体不得是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合伙合同应由全体合伙人充分协商,并就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出资方式、利润分配、入伙与退伙、合伙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事宜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3、在出资方面,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4、在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面,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约定,使亏损的分担依据当事人约定的利润比例来决定。

  5、合伙合同自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即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6、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全体合伙人应充分协商,并注意协议中的相关内容条款,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其基础是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

  因此,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各合伙人应充分考虑和协商,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