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黑白合同的判断标准

  一、黑白合同的判断标准

  黑白合同,通常出现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合同当事人针对同一合同标的物签订的两份价款或履行方式存在差异的合同。

  1、其中,一份合同经过登记、备案等公示程序,被形象地称为“白合同”,而另一份则实际得到履行,却未进行公示,被称为“黑合同”。

  2、在判断黑白合同时,关键在于理解两份合同的性质及其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3、白合同虽公开透明,但可能并不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愿,而黑合同虽未公示,却是双方实际履行的依据。

  二、法律适用的冲突协调

  在处理黑白合同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提供了指导原则。

  1、该条规定指出,当备案的中标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在实质性内容上不一致时,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2、在实际操作中,过于绝对地否认黑合同的效力可能并不合理。这是因为,许多白合同的签订仅仅是为了应对相关部门的检查,而非出于实际履行的考虑。

  3、在保障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质量的同时,也应考虑公平合理的民法原则,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优先适用黑合同中的约定。

  三、垫支承包效力的认定

  1、垫支承包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其效力认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中已有明确规定。

  2、根据这一解释,垫资行为已被视为有效处理。因此,在涉及垫支承包的案件中,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垫资行为的效力进行认定。

  3、也应注意到垫资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如资金链断裂、工程质量受损等,因此在实践中应谨慎处理垫支承包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