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程款支付起算时间如何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起算时间如何规定

  工程款支付起算时间的确定,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2、如果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的约定,那么约定的日期即为支付日期。

  3、当没有明确的约定时,工程实际交付之日则被视为付款日期。

  4、如果工程既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那么应付款时间则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二、确认欠付款日期的方法

  确认欠付款日期是处理工程款拖欠问题的重要步骤。

  1、我们要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时间节点。

  2、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欠付款日期即为约定的支付日期。

  3、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我们可以根据工程实际交付的日期,或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日期,来确认欠付款日期。

  4、如果工程既未交付,也未结算,那么可以根据当事人起诉的日期来确定欠付款日期。

  三、工程决算所需资料清单

  工程决算是指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其编制需要依据一系列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投资估算;

  2、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或修正概算;

  3、施工图设计及其施工图预算;

  4、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的标底;

  6、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等。

  这些资料都是进行工程决算的重要依据,需要妥善保管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