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机构负责人应该具备那些条件

  一、医疗机构负责人应该具备那些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

  1、医疗机构负责人需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他们还需要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医疗机构还需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4、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以及违禁药品,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医疗服务与道德规范

  1、医疗机构负责人需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和有关教材,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

  2、在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

  3、医疗机构还需要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并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

  4、医疗机构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不得未经许可和变更登记就向社会开放,以及在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