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过错侵权责任和无过错区别是什么

  一、过错侵权责任和无过错区别是什么

  过错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主要区别在于举证责任、过错对责任的影响以及适用范围的不同。

  1、在举证责任方面,过错侵权责任要求受害方就侵权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承担举证责任,而无过错责任则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受害人无需就此举证。

  2、在过错对责任的影响上,过错侵权责任中,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有影响,而在无过错责任中,由于不考虑主观过错,自然不存在责任的大小及轻重。

  3、在适用范围上,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由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否则不予适用,而过错原则则更为灵活,且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用。

  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民事权益受侵害的事实、侵权人存在加害行为、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备因果联系以及侵害人的过错。

  1、必须有民事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包括侵害的可能性和现实的侵害,如人身权益受损、财产损失或精神性损失。

  2、侵权人必须存在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被侵权人必须证明其遭受的损害是由侵权人的行为造成。

  4、侵权人必须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这些构成要件共同构成了过错责任的基础。

  三、无过错责任特点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举证,而直接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下,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抗辩免责,即使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违约方仍需承担民事责任。

  3、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由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适用,这体现了法律的严格性和公正性。

  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原则一样,都是民事侵权纠纷发生后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原则,但二者在举证责任、过错对责任的影响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法律问题,因此了解这些原则对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