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土地征用如何确权

  一、农村土地征用如何确权

  1、在农村土地被征用的过程中,如果土地的权属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确权。这一步骤是为了进行土地权属的调查和确认工作。

  2、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并且在必要时会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3、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通常是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4、在申请确权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征收或划拨土地的文件等,以便进行权属确认。

  二、土地确权申请依据

  在申请土地确权时,当事人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

  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这些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征收或划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当事人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三、土地确权纠纷解决途径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直接进行协商,尝试自行解决纠纷。

  2、当地相关部门调解:

  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协商未能解决纠纷,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这个过程中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帮助双方达成和解。

  3、仲裁机构仲裁:

  如果调解未能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解决纠纷。

  4、人民法院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结果后30日内,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当事人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得到公正的裁决。

  在解决土地确权纠纷时,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尊重法律裁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和机构也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