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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南昌抢夺罪数额标准

  一、最新南昌抢夺罪数额标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的授权,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现就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规定如下:

  1、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二百元为起点;

  2、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四万元为起点;

  3、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为起点。

  二、抢夺罪怎么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