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有签劳务合同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一、没有签劳务合同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没有签劳务合同开除员工是不需要赔偿的,劳务合同属于《民法典》调整的一种合同,签劳务合同需要注意的东西如一般合同。合同的内容由签合同的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3、数量、质量;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务合同签订的主体是谁?

  第一类:在校未毕业的大学生。这部分学生利用暑期寒假,到用人单位的某个岗位参与社会实践。这里主要就是指还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学生,这些学生跟企业是不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当然也就不能享受跟正常员工一样的待遇了,比如无法缴纳保险。

  而且只能享受实习补助。学生与企业的关系也相对松散,企业的一些管理制度对实习的学生来说是无效的,但是正式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哦。如果学生拿到了毕业证,要到企业正式上班,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了。

  第二类:已退休又被用人单位返聘的人员。

  现如今越来越多退而不休的现象,一些员工达到了法定年龄退休后,又被返聘到单位或其他单位继续工作。这种退休返聘也使得一些优秀的老员工得到了发挥余热的机会,而且用工成本和培养成本相对低,所以很多企业非常欢迎这种返聘形式。

  但是这种关系也存着一定的风险,并不是说签了劳务合同,就没问题了。因为像这种特殊群体,如何发生了工伤,意外情况,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但是作为公司的员工,又不能逃脱连带责任。所以除了签订劳务合同,还是尽可能为员工上一份意外保险。在工资福利待遇上,如果员工确实很优秀,也应该是实现同工同酬,享受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这样才能更显人性化,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发挥自身的作用。

  第三类:临时性人员。

  每个企业都会在特殊时期和不同季节,有一些临时性,短期的工作衍生出来。如果专门去设置一个岗位,专职来做,又有些浪费,没多大必要。所以,就产生了临时性岗位。比如说商场的促销员,售楼部发单员。属于临时性需求,没有特殊高的技术要求和含金量,员工来了之后,经过简单培训,就能快速上岗。基本是按一个阶段完成一定的任务来考核,核算工资。也有一些岗位属于日薪,双方提前谈好,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工作任务,就可以干了。如果员工有事走了,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工作节奏。当然临时性人员的管理因为相对松散,所以可以考虑团体险哦,这样的话,即使人员又流动,可以随时替换。在低成本的情况下,有一个基本的保障。

  当然除了以上三种常见的人员,还有其它需要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比如企业把某项工作进行外包,聘人来干,也是要提前签订一份劳务合同,约定相关事项。

  三、劳务合同怎么来进行签订?

  未签劳务合同之前,需要做的几件事:

  第一件事:与用人部门沟通员工返聘事宜。即使是提前也口头沟通过这件事,还是要正式的找部门或主管领导再次确认。一是确认员工是否具备再次聘用的条件:身体素质、工作能力。这两方面缺一不可,因为员工到了一定年龄身体条件肯定没有年轻人体质好,如果公司返聘的话,首先考虑的是用人成本。如果经常生病,到时一旦办了手续,可能会不断有麻烦哦。另外,员工的工作能力,是继续使用还是再重新招聘,要慎重权衡一下利弊。二是确认员工返聘后的工资待遇,工作岗位等。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综合素质不错,企业都会继续保持原有的工资待遇,还会安排在原有的比较熟悉的岗位工作。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了。

  第二件事:与员工本人正式确定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意愿。有的员工或许听说公司愿意返聘,会非常的高兴。但是,也可能有的员工就等着退休后,回家颐养天年,回去抱孙子呢。所以,我们也提前与员工做好沟通,双方达到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