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北京财务侵占多少判刑

  一、在北京财务侵占多少判刑

  北京非法侵占立案标准:

  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应当判刑。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如何界定

  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6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1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三、侵占罪既遂如何判刑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侵占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2、侵占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的财物的;

  3、严重情节的其它情形。

  四、职务侵占立案需要哪些证据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应问清:

  1、犯罪的动机、目的;

  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点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

  3、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

  4、赃款、赃物的去向;

  5、有共同犯罪的问清预谋、分工情况,区分地位、作用,确认分赃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