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兵役体检一定要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