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处罚未执行时效多久

  被处罚人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的时效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延伸】

  问:行政处罚执行原则是什么?

  答:行政处罚执行程序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

  (一)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处罚法定原则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公正公开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执行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执行,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进行行政处罚执行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四)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五)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