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一、上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上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应当是按照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来从轻处罚或者是减轻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犯罪,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的,构成犯罪;但是都应当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犯罪,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的,构成犯罪;但是都应当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三、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条件是什么?

  必须要达到14周岁,而且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是致人死亡。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以上是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