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去法院立案

  法院立案步骤:

  第一:起诉状。法院和被告各一份。被告不止一个时,每个被告一份。

  第二:授权书。委托律师或公民代理的,要出具委托代理书,只需提交给法院一份原件。

  第三:原告身份证明。原告为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为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些单位没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均须加盖公章;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有时需要当场出示原件。

  第四:被告身份证明。其中被告为单位的,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上海法院可以在上海工商网上下载打印,要注意一定要输入企业的准确名称,不支持模糊搜索。有些法院立案需要去工商局拉档案并敲章,上海的价格是机档40,内档50,立案的话只需要机档即可。其中,机档是联网的,可以在每个工商局查,内档只能到企业原始登记的工商局查找。

  第五:证据材料,法院和被告各一份。被告不止一个时,每个被告一份。

  第六:其他,视具体案件不同和法院不同,可能会适当需要其他资料,可以在立案前打电话去立案庭咨询。材料准备好后就可以前去立案大厅办理,叫号等待,等待过程中填写证据材料清单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述表格的填写均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填写完毕应署上提交人的姓名和日期。起诉人填写有疑义时可向立案材料预检室询问。填写完毕上述材料后,等待工作人员呼叫到相应号码,即可到相应窗口递交起诉材料。起诉材料不齐备的,立案窗口不予接收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即向起诉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起诉人凭案件受理通知书到缴费窗口或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任何网点预交案件受理费。起诉人应于七日内缴费并及时将缴费凭证送交当时接受材料的立案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