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手续有孩子怎么办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按照正常离婚程序准备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放离婚证。

  办理诉讼离婚手续时,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起诉,由法院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认真确认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情形如下。

  一、2周岁以内的子女,通常判决母方抚养,母方有以下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的除外:

  1、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2、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2周岁至8周岁的子女,按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1、该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该方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其成长有利且对方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照顾的。

  在有利于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可予准许。

  三、8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尊重子女意愿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