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另外,施工企业代扣代缴营业税、增值税的,也应当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纳税人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来讲,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

  (二)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缴纳,自然其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也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相同。

  税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金融保险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营业收入乘以5%。

  (四)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实行差别税率,其税率分别为: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税率

  总之,城市的征税范围一般偶在乡镇以及,之后逐级递减,原规定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负担纳税的义务。如果你有相关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毕竟实际中的问题有其自身的现实性,请教律师才能从更专业的眼光去解决这一问题,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