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拘留可以撤销吗

  一、行政拘留可以撤销吗

  行政拘留不论是处罚决定还是处罚记录都不可以撤销;除非被处罚人被处罚后不服提出了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然后经过复议或者诉讼后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是可以的。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拘留能见家属吗

  行政拘留能见家属的。

  行政拘留期间,家属可以凭借有效的身份证进去探望。此外,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与家属朋友通信的,是需要经过拘留决定机关批准的。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三、行政复议可以和解吗

  行政复议可以和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或者属于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的,可以通过调解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