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遭受家庭暴力离婚能赔偿吗

  一、遭受家庭暴力离婚能赔偿吗

  遭受家庭暴力能起诉配偶赔偿。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是,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调解无效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有过一次家庭暴力能判离婚吗

  遭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如果被施暴一方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家暴行为的,则法院调解无效后会直接判决离婚。

  家暴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几个情形之一,若是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一方坚持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

  至于证明家暴存在,被施暴一方可以提供医疗的诊疗记录、验伤证明;居委会等组织进行调解劝阻的工作记录;邻居朋友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遭受家庭暴力如何去起诉离婚

  1、起草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登记申请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提供财产证明、(需要判决抚养权小孩的需提交小孩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证据目录、送达地址确认书。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只要证据充足,一般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