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证只能在户籍地办理吗

  一、离婚证只能在户籍地办理吗

  离婚证只能在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可选择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两个而非唯一,婚姻家庭是由双方组成的,双方户口分属两地的,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均可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证的手续应:

  1、申请。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3、批准。

  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孩子有先天性疾病影响离婚吗

  孩子有先天性疾病的不影响离婚。法律规定,孩子不管是否有疾病,夫妻一方只要想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其都可以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二人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