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必须得偿还吗

  一、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必须得偿还吗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

  因为子女没有为父母还款的法定义务,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欠债无力偿还,对孩子上学的影响有什么

  不一定有影响。父母欠债是个人行为,如果欠债不还进了征信黑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等,就会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

  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