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儿女有义务赡养与父亲同居的老太吗

  一、儿女有义务赡养与父亲同居的老太吗

  1、受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2、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相互间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民法典女儿有赡养的义务吗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儿子和女儿在法律地位上都是一样的,都应当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能因为是女性而免除其在法律中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三、对后爸有赡养义务吗有亲生儿子

  继父有亲生儿子,如果继子女和继父形成了扶养关系,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父,成年继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即成年继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父有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扶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