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有哪些

  一、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有哪些

  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首先已竣工但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的空置房,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缴纳;其次未装修入住或入住后因其它原因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物业费按合同约定的70%缴费;最后各地物业对于空置房的管理不同,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物业合同规定的服务有哪些方面

  物业合同规定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2、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3、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