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借款人跑路担保人如何处理

  一、借款人跑路担保人如何处理

  借款人跑路担保人担保人要注意审查自己是否有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担保人免除全部责任的情形: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如果不存在免责情形的,则担保人要根据自己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来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偿还债务人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如何处理

  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法院生效判决书逾期不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后,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中止本次执行程序后,债权人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