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去处理离婚房子的增值

  一、怎么去处理离婚房子的增值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该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该增值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增值是发生在婚后,并且增值可以认定为投资生产的收益,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均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判决。

  1、一般来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会怎么处理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一般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仍归个人;

  2、如果该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该房产归产权人所有,但产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般来说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夫妻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

  4、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如果因为离婚需要分割的,只能对共同财产属性的房产进行分割。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