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

  一、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二、跨国合法婚姻

  跨国合法婚姻是指双方办理了政府承认的婚姻登记手续。也就是说要有当地婚姻注册部门所发的正式结婚证书。此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同性婚姻关系。

  三、涉外真实婚姻

  涉外真实婚姻是指结婚双方从一开始就有意图共同建立生活和家庭关系。尽管婚姻生活包含的方面很多,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意义,但有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即如果结婚的目的只是为其中一方办理移民或绿卡,这样的婚姻就不是真实的婚姻,此类婚姻关系是“虚假婚姻”或“欺诈婚姻”。识别婚姻的真假是美国移民官在处理“婚姻绿卡”过程中的首要任务(Top Priority)。

  四、跨国婚姻真实性证据

  联名的银行支票帐户和储蓄帐户

  联名的信用卡

  联名的汽车注册文件和车保险

  双方共享的医疗保险

  联名的房屋财产拥有权或联名的租约

  联名的水、电、煤气、电话和网络帐单

  配偶被列入退休计划的收益人

  配偶被列入人寿保险的收益人

  在申请移民或调整身份的过程中,当事人会被要求提供夫妻共同生活的文件证据。所以,除上面列举的证据外,当事人还应尽量提供以下文件:

  双方来往的有关针对双方的关系或办理婚礼计划内容的信件或电子邮件

  双方共同外出旅游的机票、船票、火车票和下榻的酒店收据

  双方共同旅游的景点照片、参加各种活动的照片

  双方为对方购买订婚或结婚戒指或特别礼物的收据

  婚礼照片和婚礼上与亲友一起的照片

  婚后不同时期的共同生活、游玩的照片

  孩子的出生纸,或怀孕证明、或产科医生的治疗证明等

  与孩子一起的照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