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一、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关于城市居民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住房及其宅基地问题,迄今为止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只能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来做处理。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居民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支撑房屋的宅基地,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农村户口才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受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属于福利性质的用地。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的管理体制并不完全相同,是分别实行管理的,城镇居民住宅是实行房、地合一的模式,只有一本产权证,而农村的房屋一般没有产权证,只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三、宅基地在法律方面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民经政府批准取得土地建房,对该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出卖、出租,即使在原宅基地建房,也得重新获得批准。《土地管理法》62条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所以,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四、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实践中,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即:若继承人是当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就是符合农村村民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则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可以翻盖房屋;若继承人不符合在被继承房屋所在地申请宅基地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若不愿意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可以修葺,当被继承房屋不可居住,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