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清算兼职人员怎样补偿

  一、公司清算兼职人员怎样补偿

  不需要补偿,公司可以告知辞去兼职,不辞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全日制劳动者做兼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

  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法》禁止国家公务员进行兼职;

  《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经理人员兼任同类企业的职务;

  二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兼职;

  三是兼职没有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利益,没有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影响;

  四是单位知悉后没有责令其停止兼职。

  换言之,如果法律或用人单位明确禁止兼职,那么劳动者一旦出现兼职行为,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兼职,但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影响了本职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但单位知悉后已经责令其停止兼职,而劳动者拒不改正我行我素的,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公司如果清算的话作为兼职人员是没有补偿的,作为公司可以告知辞去兼职,不辞去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点希望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