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欺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如何撤销

  一、欺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如何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欺诈的情况下违背了自己的意愿而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来将合同撤销,自行发出撤销通知等方式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允许合同可撤销有哪些

  好处

  1、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欺诈和胁迫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是否真实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尊重他自己的意愿。

  2、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产生了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据真实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微小,而对方履行合同是自己所期待的,因而愿意让合同继续履行,来保护自己的即得利益。

  3、维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这种合同的撤销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如果一方将其因欺诈、胁迫手段所取得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系善意取得,那么受欺诈、胁迫人不得以合同搬用来对抗善意第三人。

  4、有利于鼓励交易,将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的合同,意味着受害人根据自身利益既可以申请撤销,也可以维护合同的效力。有一部分合同继续有效,继续履行,就会增加交易,增加社会财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发现自己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是在被欺诈的情况下发生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撤销,无须惧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