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人厂没签过合同劳动局管不管?

  一、私人厂没签过合同劳动局管不管?

  1、私人厂没签过合同劳动局不一定管

  要看劳动者因什么原因而找劳动局。如果是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的事项去找劳动局,那不管是否有劳动合同都达不到预期效果的。

  就属于劳动局管辖的事项而言,劳动合同并不是证明一切与劳动相关争议事项的唯一的证据。因此,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大胆的去找劳动局。

  2、若是私人厂在职员入职一年后依旧没有与其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上班没签合同不给工资吗?

  1、上班没签合同也是需要给工资的,且此种情形单位有支付双倍工资的可能。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如果是职员不签署合同,那么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单位在与职员建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并向职员支付劳动报酬。当然若是因为单位的缘故导致劳动合同没有签署的,单位还有需要向职员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可能。

  私人工厂等的用人单位,若是不愿意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那么该劳动者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形、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断自己可以采取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通过阅读法律的规定之后,发现自己的纠纷属于劳动局来管,那么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到劳动局提出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