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违约责任承的归责是过错责任原则,违约方有过错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例如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如何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

  1、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

  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义务,是约定义务。

  2、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条件,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3、责任方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有赔偿损失一种,而违约责任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出现违约责任时,适用的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违约人有过错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无过错的,例如不可抗力等原因,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