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人身合同免责有效吗,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一、人身合同免责有效吗

  人身合同免责条款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

  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

  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

  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人身合同免责条款,如果对方人身损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或者限制一方权利,免除一方责任的,免责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