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一、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1、民间借贷纠纷通常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但是如果是生活极其贫困,属于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且借贷数额又不是很大的,某些省份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比如云南省针对贫困妇女、老年人、少数民族、农民工等还可以进行公益援助。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部门咨询,或者直接拨打全国法律援助热线咨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条例》于2003年7月16日经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已于2003年7月21日公布,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公民可以按照条例的规定获得法律咨询、代书、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根据该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8)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9)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0)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1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第一到第六项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在借钱之前最好是打好欠条,为的是以后能够有据可循。而如果欠债人发生抵赖行为,逾期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其实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是生活极其贫困个人身体孱弱然后去当地的司法局进行申请。也可以先在当地的司法部门进行一下咨询,看看是否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