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入职后发现岗位不符如何维权?

  一、入职后发现岗位不符如何维权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与公司签订的是这个岗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工作岗位并不是我们所签订的岗位,这个时候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依照我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和他们协商,如果真的协商不来我们也可以选择辞职,当然如果你一时找不到适合的工作,也可以先暂时在哪里工作,等找到合适的工作才辞职。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