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抢劫自首认罪会怎么样?

  抢劫强奸,这个可以说是这个社会上最让人通恨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对人们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抢劫,构成了抢劫罪,并且,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比较严重,一般都是三年以上的,因为行为人的主观意识非常的恶劣,那么我们来谈谈抢劫自首认罪的内容。

  一、抢劫自首认罪

  打劫后去自首,涉嫌抢劫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基本解释

  1、自行投案,承认罪责[surrender;give oneself up to(the police,justice,etc.);criminate oneself;deliver oneself up;confess ones crime]

  例句:她劝他向警察自首

  2、向敌人投降告密[surrender;give oneself up to the enemy]

  例句:老福,好好地想想吧!向敌人自首了,还算个中国人吗?——胡丹佛《把眼光放远一点》

  详细解释

  1、自行投案,承认罪责。

  《后汉书·郅恽传》:“恽即起,将客遮仇人,取其头以示子张。子张见而气绝。恽因而诣县,以状自首。”

  南朝梁武帝《南郊大赦诏》:“各令自首,不问往罪。”

  《新五代史·梁臣传·寇彦卿》:“彦卿见太祖自首,太祖惜之,诏彦卿以钱偿现家以赎罪。”

  《古今小说·汪信之一死救全家》:“革子世雄知情与否,亦难悬断,然观无为州首词与同恶相济者不侔,似宜准自首例,姑从末减。”

  2、向敌人投降告密。

  鲁迅《书信集·致曹聚仁》:“自首之辈,当分别论之,别国的硬汉比中国多,也因为别国的淫刑不及中国的缘故。”胡丹沸《把眼光放远一点》独幕剧:“老福,好好地想想吧!向敌人自首了,还算个中国人吗?”

  抢劫自首认罪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自首,说明行为人有悔改之心,还是在主观意识上认为自己的行为确实是很恶劣,想要挽回一些。所以国家也规定了,自首认罪的,可以在量刑上从轻处罚,也算得上是给这些行为人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