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伤鉴定四级的标准是什么?

  近些年来,随着法律的逐渐普及,劳动者们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当受到工伤时,劳动者们不再选择忍气吞声,而是选择积极维权,所以工伤鉴定已经成为劳动者们的关注重点。工伤鉴定是工伤认定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那么您对工伤鉴定的标准有多少的了解呢?小编为大家详细的整理了工伤鉴定四级的标准,希望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工伤鉴定标准。

  一、工伤四级鉴定标准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2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12)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13)一侧膝以上缺失;

  14)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15)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19)双耳听力损失≥91dB;

  20)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21)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22)下领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30cm2;

  23)双侧颞下颌关节骨性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24)面颊部洞穿性缺损30cm2;

  25)双侧完全性面瘫;

  26)一侧全肺切除术;

  27)双侧肺叶切除术;

  28)肺叶切除后并胸廓成形术后;

  29)肺叶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后;

  30)一侧肺移植术;

  31)心瓣膜置换术后;

  32)心功能不全二级;

  33)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4)全胃切除;

  35)胰头、十二指肠切除;

  36)小肠切除3/4:

  37)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38)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39)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或失禁;

  40)肝切除2/3;

  41)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

  42)胆道损伤致肝功能中度损害;

  43)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44)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5)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6)永久性膀胱造瘘;

  47)重度排尿障碍;

  48)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mL;

  49)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50)双侧肾上腺缺损;

  51)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2)尘肺II期;

  53)尘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

  54)尘肺Ⅰ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55)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起搏器者);

  56)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7)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二、工伤鉴定四级享受的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鉴定四级的标准,如果有工商,可以根据小编的整理来判断自己是否为工伤四级。但是,最终的鉴定结果还是以专业的鉴定机构为准。希望这边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如仍有疑问,可以向365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