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规定的建设工程的竣工

  一、《民法典》中规定的建设工程的竣工

  验收是什么

  1、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历尽千辛万苦而建造的工程,无论是谁也不想这一工程出现什么问题,而验收工程就是该工程上岗之前的一次大体检,因此一定要完整、细致,才能确保建筑工程历经多年而屹立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