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真的能逃债吗
离婚真的能逃债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之所以说理论上离婚还是没有离婚不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是基于婚姻法的以下规定: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注意几点:
1、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仍应当“共同偿还”;
2、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但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仍应当用个人财产补充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夫或妻一方承担的都是连带责任。换言之,债权人可以任意向夫一方或妻一方或夫妻双方要求清偿债务。至于夫妻之间的清偿比例问题,只是夫妻内部分配的问题,债权人无须理会。
假离婚,法定意义是指通谋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待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实践中,有的人通过假离婚逃避债务、购买二套房或申请经济适用房、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等等。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