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精神病二级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一、精神病二级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精神病二级如果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经监护人确认的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四十七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无效合同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