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租赁合同中一方违约可以中止吗

  一、土地租赁合同中一方违约可以中止吗

  ?

  土地租赁合同中一方出现违约的,并且丧失履行能力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合同,如果经催告后对方仍然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怎么算

  1、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虽然在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方面我们国家是有明文规定不能超过多少年限的,而超过部分将视为无效。但是可以在期满过后再次租让土地。

  3、我们在签土地出租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因为土地出租涉及金额往往都会比较大,所以我们必须慎重处理,在租赁合同中,要确定合同的主体,在签约时务必要认真审核出租人的资格,要核实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确租赁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