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判刑后再次犯罪能判缓刑吗

  被判刑后再次犯罪能判缓刑吗

  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罪的,属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此外,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况,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