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挪用资金15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15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财产犯罪的量刑标准,各省高级法院根据各自经济发展水平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省如云南,15万属于数额巨大;但有的省如江苏,30万才属于数额巨大。如属于数额巨大,估计得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