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适用缓刑需具备哪些条件

  适用缓刑需具备哪些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同一犯罪中,优先考虑适用缓刑的情形: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六种情形是法律规定不适用缓刑:

  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