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处理单方交通事故理赔纠纷

  如何处理单方交通事故理赔纠纷

  单方交通事故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事故责任为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相对比较简单,事故车辆的车主可直接持单方事故证明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但是,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因单方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保险人拒赔的纠纷却层出不穷,在事故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的问题。经过调研发现该类案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有的单方事故存在隐瞒事故真相、制造假案等情形,涉嫌保险诈骗。

  实践中,有的车主在因酒后或无证驾驶等情况下发生事故后,为了使车辆损失得到赔偿,在报案或接受保险人调查时,隐瞒或编制事故情况,向保险人进行索赔。

  (二)有的车主在事故发生后,未能采取合理的施救或保护措施,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条款中一般都会规定一些保险人免除保险责任的事项,比如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人报案。对于未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或及时报案而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或损失无法确定的,对于无法确定的损失及扩大的损失部分,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实践中,有些车主在发生单方事故后,擅自离开现场或挪动受损车辆,没有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没有及时向保险人或公安机关报案,这些往往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清或车辆损失无法确定,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三)有的保险公司在单方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或不积极主动搜集、调查事故的原因,从而导致拒赔理由不成立。

  实践中,有些保险公司接到车主报案后只是根据车主所述情况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拒赔或部分拒赔决定,而不到事发现场勘查、定损,或者只是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事故原因形成怀疑,而不去积极主动搜集相关证据,在判断错误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最终往往形成不利于己方的后果。

  (四)被保险人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事故发生后,无法得到保险赔偿。

  实践中,保险条款中经常规定一些被保险人的义务以及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但车主并未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只有在发生事故,遭到拒赔后,才了解保险条款的约定,显然不利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五)有的保险合同条款不完善或理解上容易产生分歧,容易形成纠纷。

  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事项

  事故处理诉讼麻烦程序繁多,索要材料复杂,这大家可能都知道,但是为了能更好的处理事故引发的纠纷,诉讼又是必须要做的。因此,在出现事故后自己就要学会掌握处理的主动权,看看下面的步骤吧。会给你帮助的。

  (一)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

  发生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人,与肇事方了签订赔偿协议。如果您不了解案件赔偿程序,草率签订协议,会严重侵害您的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

  (二)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发生事故后,特别是受害人被送到医院后,因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延误治疗,以等待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再治疗。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家属及时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事后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发生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对于外地车辆,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

  (四)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对于事故发生后,在和对方协商的过程中,尤其是对方要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切勿将有关医疗凭证及诊断时医院拍摄的片子,交警部门的认定书的原件交给对方。在我们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多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受害人所有的证据都让肇事方拿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数额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保险公司又拒绝将有关证据退还。受害人手中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全时,会给起诉造成重大障碍,甚至不能立案。

  (五)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对于有骨折或重大伤害的当事人,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六)出院前委托。

  事故的受害人在医院治疗时,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赔偿的相关问题,提前准备证据材料。如果出院手续办理有问题,后期的赔偿就会少很多,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