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证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回复

  同志:您好!反映9月4日其驾车与另一辆机动车发生相碰事故,双方协商现场解决后,保险公司方面答复无证明不能理赔,希望警方帮助解决的情况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09年9月4日14时10分许,黄楠平(来信人)驾驶机动车在杨高中路索非特大酒店处与一辆外地牌号机动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事发后,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并离开了现场。之后因无法出具事故证明,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接信后,浦东交警支队于9月21日电话联系您,您称其已前往支队事故受理点报案,事故理赔也已得到了妥善解决,对支队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