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要约的撤销与合同成立有关系吗

  一、要约的撤销与合同成立有关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约的撤销与合同成立有关系的,要约撤销后合同是不会成立的,要约人发出的要约生效后,并且受要约人作出承诺,要承诺生效后合同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八条:【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五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要约人撤销要约怎么通知

  要约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中的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由於撤销要约可能会给受要约人带来不利的影响,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