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餐厅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一、餐厅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餐厅在转让之前,应该由经营者处理债权债务,处理完债权债务问题后才转让餐厅,餐厅的转让人也可以与受让人协商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

  1、对受让人而言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对债务人而言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且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同时债务人对原债务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3、对原债权人而言

  从原来的债权债务中退出,对债务人不享有权利,但,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