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具有何种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具有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1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