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醉酒强奸会判刑吗

  一、醉酒强奸会不会判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实施犯罪行为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醉酒后强奸她人的,按强奸罪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怎么认定强奸未遂

  我国强奸的既遂是以插入为标准的即插入说,但也存在接触说,就是指只要男性的性器官与女性的性器官接触即构成强奸罪的既遂。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点:

  (一)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这一点是和犯罪预备行为的重要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例如杀人犯开枪射击的行为,投放毒药的行为等等。如果没有外力的阻碍,有可能直接引起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犯罪未得逞就是说犯罪行为没有完成某个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一点是和犯罪即遂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并不是没有发生任何危害的结果,只是说没有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结果。例如,杀人犯虽没有把人杀死,却把人砍成重伤,造成残疾等等。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和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是违背犯罪分子意愿的。造成未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被害人的抵抗或是第三人的阻止,有的是由于自然力的阻碍,如大雨把犯罪分子点的火淋熄等等。以上三个特征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三、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2、醉酒与否的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3、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

  醉酒驾车的危害主要如下: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