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奸幼女怎么取证才能定罪

  强奸幼女取证

  强奸幼女在刑法上也定强奸罪,需要证据如下:

  1、证明被害对象属于幼女,即十四周岁以下,需要户籍证明或证人证言、必要时可以司法鉴定。

  2、证明强奸的过程,需要对人身检查,衣物收集,提取精液。

  3、证明强奸前、后的过程。需要证人证言、交通工具、视频资料等。

  总之,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在幼女阴道找出行为人的精液。

  法律依据:

  《刑诉》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