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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公司财产报案材料范文

  职务侵占报案材料范文

  关于我司郑**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报案材料

  报案人:西安**商务会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

  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139913*****

  犯罪嫌疑人:郑**,女,身份证编号:34213019780*******,身份证住址:安徽省**县**镇**路*号。联系电话:137*******。

  涉嫌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郑**在西安**商务会馆有限责任公司任销售部经理职位。

  现经公司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郑**在我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利用职务便利将酒店账单、14211元发票、8193余元现金带走,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需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2010年1月26日,郑**利用职务之便从西安**商务会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私自带走“政法委”所有账单及13**8元发票、“法学会”的所有账单及973元发票;2010年2月,郑**在西安市**区人大私自利用职权代表酒店领走8**3余元账款。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郑丹娜在我公司工作期间,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财物约三万余元,性质恶劣,严重影响酒店管理,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现特请求贵派出所对郑**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予以立案侦查,以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此致

  雁塔区**路派出所

  报案人:西安**商务会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3日